發布時間:2023-06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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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和畜禽屠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,畜禽屠宰企業安全生產應做到“八個必須”:
1.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。屠宰廠是畜禽屠宰安全生產第 一責任人,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總負責人,做到廠有領導小組,班組(車間)有安全員,建立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和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。
2.屠宰車間必須符合《消防法》規定,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,取得驗收合格證明。
3.屠宰企業的鍋爐、高壓容器和液氨存儲設備必須符合《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、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規定,取得特種設備、危險化學品存儲設備使用許可,并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。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,經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質證后,方能上崗。
4.必須建立畜禽屠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,設置應急疏散標志標識,確保企業人員熟悉所在崗位的危險因素、危害程度、預防措施以及應急處置方法等相關知識,提高企業人員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能力。
5.必須定期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,組織對消防、供電、制冷、鍋爐、高壓容器、液氨存儲、傳動構件、板帶等設施設備進行檢修保養,確保設施設備運行良好。要加強對致昏、刺殺、剝皮、浸燙脫毛、燎毛、劈半、修割、無害化處理等危險作業環節的日常檢查,確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機械事故發生。要確定專人,對屠宰設施設備和屠宰關鍵環節,定期進行巡視檢查,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,對排查出的問題,要及時處置,并做好排查登記、處理結果記錄。
6.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和管理制度。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,強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。要強化屠宰從業人員上崗培訓,嚴格遵守屠宰工藝流程和設施設備操作程序,確保規范操作、安全屠宰。
7.必須完善企業安全投入制度,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。配備安全生產探測警報裝置,建立在線監控系統,動態監測安全生產風險隱患,提升屠宰安全生產預警能力;必須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,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。
8.必須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,完善安全生產臺賬記錄;不斷改善勞動作業條件,加強職業危害檢測、定期組織職工體檢;定期開展安全檢查,及時整改安全隱患,及時向時有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和肉品質量安全相關信息,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。發生事故,要及時處置,并向管理部門報告。
來源:中國畜牧網